各部门、各单位:
2021年度科研成果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对本单位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科研成果进行收集、整理、初审,并将初核结果报科研处。
一、工作安排
1、本次申报的科研成果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并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署名的科研工作,包括项目、论文(包括省级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专著、获奖、作品、专利和著作权等成果。其中获奖和作品类成果均不含教学获奖和指导学生的获奖,也不包括论文获奖和个人荣誉。
2、请申报者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写申报的成果(地址:http://172.30.1.62/business/login.jsp),具体要求如下:
① 国内学术期刊论文:凡是能够在中国知网中查询到的论文均不需要上传证明材料,只需要填写完整论文信息即可;在万方、维普等其他数据库收录的论文,及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需要上传其他数据库下载的论文PDF文档或原件扫描件。
② SCI、EI、SSCI收录论文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出具的检索报告为准,由科研处以学校名义统一申请检索,无需个人提供检索报告,仅需上传电子版原文。
③ 著作须上传包含封面、版权信息、目录、正文首页和封底五项内容的扫描件,并送1本原件到科研处,另送3本原件到图书馆。
④ 获奖、作品、专利和著作权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并提交原件到科研处审核,审核完成后退回。获奖填报仅限于社科成果奖、自科成果奖和教学成果奖,发表在期刊上的作品填报在论文类,作品获奖填报在艺术作品类。
3、填报完毕请报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党群、行政和教辅部门报办公室主任)初审。初审时,请按《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湘一师党字[2021]83号)相关规定确定成果的级别。
4、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22年1月12日前将审核结果打印一份盖章报科研处。
二、工作要求
为了使数据收集完整,便于统计,同时也是为教育部科技统计和社科统计做好基础工作,请注意下列事项:
1、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督促科研人员按时完成科研成果的申报。没有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完成个人信息填报,或者是已经填报但没有通过学校审核的,请抓紧时间完成,否则不能在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成果申报。
2、本次没有申报和认定的成果,在岗位津贴定级和职称评定科研成果认定中将不予承认,且公示结束后,同年度科研工作量不能再进行补报。
联系人:徐红莉
联系方式:0731-88227250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