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位老师:
按照《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学校组织申报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及限额
本年度专项课题包括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我校申报指标2项)、国家教育考试研究专项(我校申报指标3项)、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我校申报指标6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专项(我校申报指标1项)、教育财建研究专项(我校申报指标4项)、教育督导研究专项(我校申报指标1项)。课题申报人按《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各专项课题选题要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围绕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着眼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破解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研究,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二、申报要求
1、专项课题申报人均应具有相关工作、研究经历或实践管理经验。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专项、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的课题申报,须由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组织,相对应的业务或管理部门参与;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申报人须为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教师培训机构、高等学校、教育科研单位的从事教师培养、培训等相关工作的教师、教育科研工作者和教育管理工作者。教育督导研究专项课题要求申报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教育督导工作 3 年以上。
2、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已推荐为2023年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和省社教育学专项的,不得申报。有各级各类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者原则上不得申报。
3、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是否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4、避免重复申报。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申请·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下载《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附件3)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稿(要求:申请书一式一份,活页一式五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校内纸质稿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3月1日。
3、学校根据申报指标择期组织评审,并将校内推荐评审结果公示。
4、通过评审的课题申请人,请参阅“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上申报操作流程”(附件2),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申报系统(http://116.62.79.5,建议谷歌浏览器)进行系统填报。新用户请以实名信息注册,提醒科研处项目科审核通过注册信息后,方可登录系统。每个身份证号码都只能是唯一用户,请不要重复注册,并自行记好用户密码。
5、课题申请人从系统下载并打印通过科研处审核推荐的申请书(不需要活页)一式2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人签字后送交科研处。
联系人:余亮 联系电话:88228186
附件(链接):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