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详见附件1)以及湖南省教育厅相关通知。2022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二级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科学研究成果评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文件要求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项目(人选)的条件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科学技术)主要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青年科学奖四项。具体提名条件如下:
(一)各奖项提名的必要条件
1.自然科学奖
(1)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作出重要科学发现;
(2)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指该项自然科学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者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且主要论著为国内外首次发表;
(3)具有重大科学价值。指在学术上处于国际同类研究领先或者先进水平,并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创见,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创新,以及在基础数据的收集和综合分析上有创造性和系统性贡献;并对科学技术的发展有重要意义,或者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4)得到国内外科学界公认。指主要论著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2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被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尤其是重要学术刊物以及学术专著所正面引用或者应用;
(5)主要完成人必须是该项自然科学发现代表论著的作者,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提出总体学术思想、研究方案;
②发现重要科学现象、特性和规律,并阐明科学理论和学说;
③提出研究方法和手段,解决关键性学术疑难问题或者实验技术难点,以及对重要基础数据进行系统收集和综合分析等的作者。
2.技术发明奖
(1)在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
(2)前人尚未发明或尚未公开。指该项技术发明为国内外首创,或者虽然国内外已有但主要技术内容尚未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媒体及各种公众信息渠道上发表或者公开,也未曾公开使用;
(3)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指该项技术发明与国内外已有同类技术相比较,其技术构思有实质性显著的进步,主要性能(性状)、技术经济指标、科学技术水平及其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和意义等方面综合优于同类技术;
(4)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具有明显的应用前景。指该项技术发明成熟,并实施应用2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的技术发明成果,如动植物新品种、药品、食品、基因工程技术等,在获得行政机关审批之后方可提名;
(5)技术发明奖的主要完成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完成该项技术发明过程中作出重要贡献,是全部或部分创造性技术内容的独立完成人;
②在实施该项技术发明中作出重要贡献。
3.科学技术进步奖
(1)在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作出创造性贡献,或在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保障国家安全方面作出重大科学技术贡献;
(2)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在技术上有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成熟产品,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装备和改造,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传统产业,增加行业的技术含量;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行业领先水平;
(3)经转化,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所开发的成果经过2年以上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或者社会价值,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了很大贡献;
(4)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成果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提高了行业技术水平、竞争能力和系统创新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大作用;
(5)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中作出重要贡献;
②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作出重要贡献;
③在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过程中作出重要贡献;
④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技术实施过程中作出重要贡献。
4.青年科学奖
(1)已经取得突出原创性学术成果、具有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能力的青年学者;
(2)为我校青年教师,在校连续工作3年以上,被提名当年未满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并取得了有较大影响的原创性成果;
(4)具备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扎实的学术素养和高尚的师德风尚;
(5)潜心研究工作,积极开展人才培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与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
(二)其他必要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青年科学奖候选人应为未满40周岁的青年教师(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并且在我校连续工作3年以上;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 2022 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5.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提名号发放
提名号和校验码由学校发放。申报人可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 4 月 15 日开放,开放时间为工作日 8:00-20:00,节假日 8:00-18:00)。
三、关于提名书的填写
提名书分为系统填写和纸质稿的填写。
1.系统填写。①通用项目申报人可于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期间进行系统填报,登录方式为学校发放的提名号和校验码;②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申报专用项目的申报人需要4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
2. 纸质稿填写。请项目申报人按照《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四、提名名额:不限;
五、材料提交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1.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由管理信息系统直接报送,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0日 17:00。
2.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由二级学院或部门汇总后以U盘形式,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1.报送的材料: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 2 套(含 1 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 10 套(含 1 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 1 份(附件5);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4),其中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以学院为单位分类汇总。
2.截止时间:2022 年 5 月 2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3.联 系 人:田祖伟 张 艳
联系电话:0731-88227250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pdf
附件2: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docx
附件3: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docx
附件4: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docx
附件5:
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科研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