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简介仅供参考,具体注意事项请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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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npopss-c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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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资助人文与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暂不资助。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须在通过答辩3年以后并经过较大修改方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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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所资助的成果应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或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申报成果应不违背党的基本理论,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申报成果须由三名正高职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
2.出版著作的修订本,不能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不能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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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要求: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违规者将中止申请或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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