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期长沙市科技局正在开展2025年长沙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为了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按照产业引导类、应用研究类、临床医疗类3类分别申请。
二、申报条件
在长沙注册满一年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或在长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三级医院或相当水平的医疗卫生机构。有稳定的科研资金投入,无不良信用记录,当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一)产业引导类(面向企业)
1.工业企业
(1)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2)具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和必要的研发设备,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300㎡,拥有15人以上的稳定研究开发人才队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50%。
2.建筑业企业
(1)获得建筑业企业特一级资质证书;
(2)具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和必要的研发设备,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300㎡,拥有5人以上的稳定研究开发人才队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40%。
3.服务业企业
(1)上年度销售收入低于1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上年度销售收入高于1000万元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
(2)具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和必要的研发设备,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拥有5人以上的稳定研究开发人才队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40%。
(二)应用研究类(面向高校、科研院所)
1.拥有学术造诣深、研究水平高、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带头人和一支15人以上稳定的高素质研究开发队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50%;
2.具有先进的技术研究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600㎡;
3.在技术领域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科研工程综合开发实力,近5年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5项以上,其中至少承担1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1项以上,已授权发明专利5项以上;
4.在所属细分领域具有进入中试或产业化的科技成果。
5.具有健全的运行机制和规章制度,具有中长期技术研究目标和发展规划,并能全面向社会开放,接受行业委托技术研究成套技术服务。
(三)临床医疗类(面向医疗卫生机构)
1.人才结构合理,中心负责人应具备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生总人数不低于10人,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医师人数不低于5人;
2.近5年新增相关科研仪器设备(含软件)、临床设备等资产原值总额300万元以上(急危重症医学专科资产原值总额达500万元);
3.近5年在申报领域内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4.具备教学功能,近3年每年开展的基层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不少于50人次;
5.具备支撑技术创新发展的临床诊疗条件和基础设施,所属专科的病床数不低于100张(急危重症医学专科病房不低于50张)。
三、申报程序
1.系统填报。申报单位登陆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changsha.gov.cn),进入“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长沙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该系统无账号的申报人,请查看登录界面的“用户帮助手册”,按照提示进行注册。
2.上传盖有印章的申报书。申报材料从系统提交后,下载带有水印的电子稿申报书,并将申报书(带水印)和汇总表的电子稿(附件2)于7月29日之前发送至邮箱kyczy@hnfnu.edu.cn,并告知科研处张老师。7月30日之前科研处将盖有公章的电子稿反馈给申报人。申报人将盖有公章的申报书上传至申报系统的“项目附件”中。
四、申报材料
(一)产业引导类
1、须上传含水印带签字盖章(联合申报单位也要签字盖章)的申报书扫描件(提交以后打印上传);
2、联合组建的技术创新中心须提供联合组建协议书;
3、专门研究开发机构证明材料;
4、研发场地面积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研发场地的租赁合同、产权证明或图片说明(平面图);
5、研发设备证明材料;
6、申报书内有完整的研发人员名单;
7、研发人员中级以上职称证明;
8、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9、建筑业企业特一级资质证明材料。
(二)应用研究类
1、须上传含水印带签字盖章(联合申报单位也要签字盖章)的申报书扫描件(提交以后打印上传);
2、联合组建的技术创新中心须提供联合组建协议书;
3、中心“带头人”的学术造诣、研究水平及重要影响力的证明材料;
4、研发场地面积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研发场地的租赁合同、产权证明或图片说明(平面图);
5、仪器设备证明材料;
6、申报书内有完整的研发人员名单;
7、研发人员中级以上职称证明材料;
8、近5年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立项文件、合同或验收证明;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文件或证书;发明专利授权证书;
9、进入中试或产业化的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10、中心的运行机制和规章制度,中长期技术研究目标和发展规划。
(三)临床医疗类
1、须上传含水印带签字盖章(联合申报单位也要签字盖章)的申报书扫描件(提交以后打印上传);
2、联合组建的技术创新中心须提供联合组建协议书;
3、医院等级资质证书;
4、申报书内有完整的医生名单;
5、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明;
6、近5年新增300万元以上(急危重症医学专科500万元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含软件)和临床设备原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片(带资产标签)、购买合同或发票等;
7、近5年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立项文件、合同或验收证明,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证明材料;
8、近3年开展基层卫生人员技术培训的方案、通知或新闻、照片;
9、所属专科的病床数证明材料。
各类技术创新中心申报的附件材料需上传扫描件。
五、时间安排
1.系统填报时间:2025年7月29日17:30之前;
2.申报书盖章时间:2025年7月30日17:30之前;
3.系统最终提交时间:2025年7月31日17:30,
六、联系方式
张老师 88227250/15802562627
附件1:
长沙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wps
附件2:
长沙市技术创新中心推荐名单汇总表.wps
科研处
202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