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及湖南省科技伦理治理相关工作要求,学校科技伦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校伦理委”)任期即将届满。同时,为健全学校科技伦理治理体系,保障科技伦理审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校伦理委换届改选工作。现面向二级学院、各部门遴选校伦理委委员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基本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恪守科研诚信,无学术不端、科研失信及相关违纪处分记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公正履职意识。
2.熟悉国家、湖南省科技伦理相关法规政策,具备相应科技伦理审查能力;参加过科技伦理专题培训、持有伦理培训证书者优先推荐。
3.时间精力有保障,能够按时出席伦理审查会议(含会议审查、简易审查),认真审阅项目材料,独立、客观出具审查意见。
4.能够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主动申报利益冲突,按规定执行回避要求,自愿签署保密承诺书、利益冲突声明书。
5.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伦理学、法学、校外独立委员可酌情放宽。
6.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职;委员任期5年,期满可按程序连任。
7.学科领域涵盖小学教育、科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材料科学、生物学、运动生理学、化学、伦理学、法学、哲学等相关学科。
二、委员组成结构要求
1.同行专家:小学教育、科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材料科学、生物学、运动生理学、化学等相关方向的同行专家;
2.伦理专家:具备伦理学学科背景,熟悉科技伦理、数字伦理、社会治理、生命伦理等相关知识;
3.法学专家:具备法学学科背景,熟悉生物安全法、人工智能、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规则;
4.其他背景专家:涉及特定交叉领域时,兼顾专项法规要求。(如:针对人工智能+医学,尤其是涉及人的研究);
5.校外独立委员(非本校人员,必备),按湖南省工作指引,原则上校外委员不少于半数;
6.兼顾不同性别,不得全部为单一性别。
三、推荐方式与名额
1.本次采取二级学院、部门组织推荐,不接受个人自荐。
2.小学教育、科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材料科学、生物学、运动生理学、化学等学科各推荐候选人1-2人,伦理学、哲学、法学等学科各推荐候选人3-5人。无相关专业的学院,可不推荐。
3.推荐人选须征得本人同意,自愿接受聘任。
4.校外独立委员由科研处统一定向邀约,不纳入各单位推荐名额。各学院、各部门本次仅推荐校内候选人。
四、材料报送与要求
请二级学院和部门按照委员的条件、学科分布等择优推荐委员,并于10月19日17:00之前将以下材料的签字盖章版纸质稿报送至百熙楼812室,电子稿发送至306684117@qq.com邮箱。
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委员推荐表(一式两份);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推荐汇总表;
3.科技伦理培训证明(如有,则提供扫描件,1份);
以上材料中1、3(如有)提供纸质稿和电子稿,2提供电子稿,以学院或者部门为单位提交。
五、遴选流程
1.2026年10月21日之前,完成资格初审。科研处对收到的推荐材料开展资格初审,核查基本条件、材料完整性;
2.2026年10月23日之前,初步形成候选名单。科研处统筹全校候选人的学科背景、校内外人员比例、性别结构,形成候选名单;
3.2026年10月26日之前,完成资格复核。科研处将初步形成的候选人名单送人事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复核;
4.2026年10月26日之前,报送校长办公会。经过初审、复审的候选人建议名单,连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章程(草案)》等相关材料一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5.审议通过后,学校正式聘任委员,召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6.2026年12月30日之前,向上级主管部门完成备案。
六、工作要求和其他事宜
1.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确保换届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委员候选人应如实填写推荐表。
3.被正式聘用的委员需要签订保密承诺书和利益冲突声明;
4.校伦理委是学校的独立工作机构,委员履职为公益性工作,无薪酬。
5.推荐表中除推荐单位(所在学院、部门)意见外,其他部门、学校意见由科研处统一办理。
6.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并严肃处理。
7.联系方式:张老师,0731-88227250
电子邮箱:306684117@qq.com
办公地点:百熙楼812室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汇总表.xlsx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处
校科技伦理委员会秘书处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