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3.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年7月1日之前)。
4.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5.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原则上资助独著。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3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6.已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交科研处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由学院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三、申报材料
1.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6份,A3 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申报成果6套(匿名),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3)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4)成果查重报告1份;
(5)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6)学院《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1份。
2.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fnukyc@126.com。
四、申报受理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7月20日上午。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地点:科研处812室。联系人:唐老师,0731-88228186。
科研处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