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申请人应认真研读《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附件1)或《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联合基金申报指南》,附件2),熟知相关要求。
1.资助体系
2026年度自然科学基金包括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A类项目、青年B类项目、青年C类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D类项目(大学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启航项目)、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区域联合基金项目、部门联合基金项目、高校联合基金项目、企业联合基金项目、行业联合基金项目、科创平台联合基金项目等14个资助体系。具体条件和要求见《申报指南》第五、六部分。
2. 限项规定
限项规定详情请见《申报指南》第二部分。部分注意事项如下:
(1)申请人实行毕业制
申请人获得过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C类项目(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青年C类项目;获得过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非共识项目、小额资助项目)3次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面上项目;获得过省青年B类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青年B类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C类项目;获得过省重点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省重点项目、青年B类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C类项目;获得过青年A类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青年A类项目、青年B类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C类项目;获得过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A类项目、重点项目、青年B类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C类项目。
青年D类项目(大学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启航项目)和大学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护航项目申请人应当未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
(2)统筹人才计划项目
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不能申报青年A类和B类项目。
已入选芙蓉计划①科技领军人才项目(含原科技人才托举项目高端科技人才、中青年优秀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企业)、创新创业团队(高校))、②卫生健康领军人才项目(原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医学学科领军人才、医学学科带头人)、③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项目(原文化领军人才、高端智库人才)、④财会金融领军人才项目(原省财会金融人才支持项目)、⑤“三型”产业工人项目(原湖湘杰出工匠项目)、⑥教书育人优秀人才项目(原教学名师项目)、⑦高校学术拔尖人才项目特聘教授类别(原芙蓉学者特聘教授)的,不能申报青年A类项目。已入选芙蓉计划①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领军或青年层次类别、②高校学术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学者类别(原芙蓉学者青年项目)、③青年人才项目(含原湖湘青年英才项目、原省科技人才托举项目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原“小荷”人才除外)、原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青年项目、原省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支持项目文化青年类别)、④青年B类项目但支持期尚未结束的,不能申报青年A类项目。
已入选芙蓉计划①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领军或青年层次类别、②科技领军人才项目(含原科技人才托举项目高端科技人才、中青年优秀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企业)、创新创业团队(高校))、③卫生健康领军人才项目(原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医学学科领军人才、医学学科带头人)、④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项目(原文化领军人才、高端智库人才)、⑤财会金融领军人才项目(原省财会金融人才支持项目)、⑥“三型”产业工人项目(原湖湘杰出工匠项目)、⑦教书育人优秀人才项目(原教学名师项目)、⑧高校学术拔尖人才项目特聘教授类别(原芙蓉学者特聘教授)或青年学者类别(原芙蓉学者青年项目)、⑨青年人才项目(含原湖湘青年英才项目、原省科技人才托举项目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原“小荷”人才除外)、原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青年项目、原省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支持项目文化青年类别)的,不能申报青年B类项目。
(3)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原则上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主持的项目总数合计限为1项(有面上项目、青年C类项目、联合基金一般层次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青年A类项目、青年B类项目);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且只能作为申请人申请1项;有逾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研究内容限项规定
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进行重复申请;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申请不同类型项目,或以不同依托单位、不同申请人申请项目。上述所谓重复申请的范围,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基金项目、省科技创新计划其他项目等。
3.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
申报书填写相关要求见《申报指南》第三、八部分。部分内容提醒如下:
(1)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申请书中项目开始日期填写2026年1月1日,结束日期填写2027年12月31日;其他项目申请书中项目开始日期填写2026年1月1日,结束日期填写2028年12月31日。
(2)青年基金项目为个人申报,不需要列出参与者;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在申报系统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①选择申请代码时,必须选择到最后一级(4位数字)。②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撰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选择和填写“学科代码”,按《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二级学科填写,所有科学领域最多可填写2个学科代码;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专利和学术奖励数目为10项以内;
(3)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须签署纸质公正性承诺书并按要求上传,不得代签字;
(4)各申请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科技云中上传电子版。
4.重点资助领域和研究方向见《申报指南》第九部分。
二、申报和评审途径
2026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项目申请人通过登录“湖南省科技云平台”(网址:http://hnkjy.kjt.hunan.gov.cn/main/#/login,以下简称“科技云”)进行申报,登录科技云可使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
三、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完善“个人信息”,在“基本信息”中的“部门或院系”一栏中填入所属二级学院。
2.信息系统中暂时无账号的申请人,按照科技云首页“注册登录操作手册”进行注册,从外校转入的新进教师可通过个人设置界面进行单位变更,变更为我校后及时联系科研处张老师审核。
3.青年A类项目申请人男性未满42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B类、C类项目申请人男性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7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D类项目(大学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启航项目)申请人应是毕业3年以内(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他申报人的年龄限制请参看《申报指南》第六部分。
4.申请人申报的内容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研究,申请人应提交学校科技伦理申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待审核通过后,由科研处开具伦理证明,申请表可联系科研处张老师获取。
5.申报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高校(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联合基金项目的申报要求按学校的相关文件执行,文件随后另行通知。
6.联合基金的创新群体项目和重点项目在联合基金端口申报,不在自科基金主体项目端口申报。
7.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5日17:30。
8.项目完成推荐后将无法申请退回,项目负责人务必严格按照《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附件3)和《申报指南》《联合项目申报指南》进行填写,在确保申请书无误后再提交。
9.根据往年申报经验,在申报截止时间临近时,网络容易发生阻塞,请申请人员尽可能提前完成系统提交,在提交后务必及时查看项目状态,避免“假提交”现象发生。
10.咨询方式
(1)学校科研处:张老师 88227250/15802562627
(2)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咨询电话:
88988730/88988732
(3)科技云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4586921/84586761
(4)省科技厅基金办咨询电话:88988701/88988757
附件1:
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
2026年度部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3: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doc
科研处
2025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