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
本专项任务项目以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为重点。申报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
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二、申报条件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
1.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3.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3、2024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工作专栏中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申报系统自2025年2月28日开始受理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请各学院科研副院长在上传系统前做好评审书形式审查工作。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4.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因科研处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故校内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3日。
5.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因限额申报,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提前跟科研处唐科报备,并于2025年3月20日17时前提交纸质档一式3份至科研处,以便进行校内推荐评审。
四、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认真组织,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对照各项要求审核把关。
2.申请人应认真阅研申报要求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4.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申报系统联系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
5.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唐科
电话:0731-88228186
邮箱:hnfnukyc@126.com
附件:
1.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2.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科研处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