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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11月20日 12:43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创新能力的提升,加强高层次科研成果的培育与转化,积极备战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类别

 本批次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以获得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为主要目标,主要包括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和社会科学成果奖培育项目2个类别

 1.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主要包括自然科学奖培育项目、技术发明奖培育项目、科学技术进步奖培育项目等类别(具体可参考往届科学技术奖的类别),已有成果应具有显著创新性和学术影响力,有系列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做支撑,具有申报科学技术奖的关键要素(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关键技术已经基本成形,部分成果得到推广应用,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优先支持与企业有深度合作、有成果转化应用的项目。

2.社会科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社会科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主要包括学术类和应用类,申报成果的范围主要有论文(社科类研究论文、系列论文、调研报告)、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未公开发表的成果(指省部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结题成果或省级鉴定为合格以上的成果),成果应具有显著创新性和学术影响力,论文类成果须为CSSCI期刊收录;著作类成果须为学校认定的A2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类成果须获得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批示未公开发表的成果需达到优秀结题等级且能出具结题证书,或者鉴定为省内领先水平且能出具鉴定证书

二、培育项目的成果范围

1.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范围自然科学奖培育项目提供的论文论著应当于2022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提供的知识产权应当于202312月31日前授权(发表),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应在一年以上(202212月31日前完成)。以上科研项目和成果等未曾申报过历届校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

2.社会科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范围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社科成果(未曾申报历届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未曾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未曾获得校级成果奖的成果)。整体申报的丛书,最后一本的出版时间需在以上规定的时限内。反响材料需要与申报成果有直接关系的且未曾申报历届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未曾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包括成果立项、引用转载、采用、批示、鉴定等情况材料,在申报成果前后2年的时限内申报应用类社会科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需要成果进入转化实施至少一年;有被各级政府决策部门或企事业单位采纳应用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条件

1.研究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成果主要完成人无学术不端行为。

2.研究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方法有创新,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学术影响。

3.研究成果科学严谨,所依据和使用的资料与数据准确、完整。

4.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5.所有成果必须以第一作者名义申报,每人限报1项。

6.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为拟报成果的完成人。

7.重点支持2026年硕士学位培育点相关学科。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学院推荐的方式、线上申报的方式进行。

1.准备阶段2024年11月20日8:00至2024年11月29日17:00)。申报人在附件中下载相应的申报书填写,准备申报书中应有的佐证材料。

2.学院推荐提交材料2024年12月5日17:00之前)学院向学校择优推荐,每个学院推荐数量不超过4项。

3.学校评审公示2024年12月6日-13日)学校科研处通过各学院推荐的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并公示。

4.正式立项2024年12月18日之前)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审定后,正式下发立项文件。

五、验收条件

本次科学研究成果奖的培育旨在为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做准备,帮助申报人及时总结归纳、查漏补缺,为了确保培育效果,科研成果奖的验收条件主要有以下两条:

1.必要条件之一:达到预期目标任务。申报人充分挖掘、总结提升、凝练特色,对标湖南省科研成果奖的申报要求,自检申报成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培育的目标任务,将申报书预期目标具体化;

2.必要条件之二:作为下一批次省级成果奖申报的主要完成人。作为校级科研成果奖培育对象,必须在下一批次省级科研成果奖申报时作为主要完成人申报奖项。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立项将会有一定经费资助,经费按照资助情况全额下拨,该项经费作为科研成果奖资助专项经费,不可预算间接经费用于绩效的发放,且需要按照规定比例使用经费暨立项时可使用资助经费为总资助经费的60%,结项后使用经费为总资助经费的40%,未成果结项的项目将回收资助经费。

2.项目的验收时间为下一届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申报结束后。

3.校级科研成果奖培育对象将优先推荐参与省级科研成果奖的评选活动。

4.材料要求:申报书(附件1或附件2)一式三份,A3中缝装订,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左侧装订;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学院汇总后签字盖章。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纸质稿和电子稿,且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5.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0731-88227250   15802562627

电子邮箱:kyczy@hnfnu.edu.cn

社会科学奖培育项目联系人:唐科

联系电话:0731-88228186   15973120406

电子邮箱:hnfnukyc@126.com


附件1: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社会科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 2024年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4年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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