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为了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申请人应认真研读《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附件1)或《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联合基金申报指南》,附件2),熟知相关要求。
1.限项规定见《申报指南》第二部分。
(1)申请人实行毕业制
申请人获得过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青年基金;获得过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非共识项目、小额资助项目)3次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面上项目;获得过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不得再申请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获得过省重点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省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获得过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不得再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获得过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统筹人才计划项目
根据中央及我省有关部门关于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获得过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含国家高层次引才计划创新人才、青年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等)支持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获得过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不含青年类)、省科技领军人才(“拔尖”)、芙蓉学者、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不含“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及“小荷”科技人才项目)等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资助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获得芙蓉计划省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省科技领军人才(“拔尖”)、湖湘青年英才(“荷尖”)、芙蓉学者、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不含“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及“小荷”科技人才项目)等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资助的,不得申请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原则上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主持的项目总数合计限为1项(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且只能作为申请人申请1项;有逾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研究内容限项规定
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进行重复申请;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申请不同类型项目,或以不同依托单位、不同申请人申请项目。上述所谓重复申请的范围,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基金项目、省科技创新计划其他项目等。
2.资助体系及各项目类别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第五、六部分。
3.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见《申报指南》第三、八部分。其中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5年1月1日,终止时间填写2027年12月31日;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青年基金项目为个人申报,不需要列出参与者;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在申报系统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1)选择申请代码时,必须选择到最后一级(4位数字)。(2)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撰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选择和填写“学科代码”,按《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二级学科填写,所有科学领域最多可填写2个学科代码;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专利和学术奖励数目为10项以内;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须签署纸质公正性承诺书并按要求上传,不得代签字;
4.重点资助领域和研究方向见《申报指南》第九部分。
二、申报和评审途径
2025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项目申请人通过登录“湖南省科技云平台”(网址:https://hnkjy.kjt.hunan.gov.cn/main/#/login,以下简称“科技云”)进行申报,登录科技云可使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
三、其他事项
1.所有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完善“个人信息”,在“基本信息”中的“部门或院系”一栏中填入所属二级学院。
2.信息系统中暂时无账号的申请人,按照科技云首页“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3.男性、女性科研人员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年龄限制分别放宽到42周岁、45周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申报年龄限制放宽至58周岁;
4.申请人申报的内容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研究,申请人应提交学校科技伦理申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待审核通过后,由科研处开具伦理证明,申请表可联系科研处张艳老师。
5.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得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取消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不允许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变更依托单位的限制。将面上项目(含2024年以前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非共识项目、小额资助项目)2次资助实行毕业制限制放宽至3次资助实行毕业制。
6.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17:30。
7.项目完成推荐后将无法申请退回,项目负责人务必严格按照《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附件3)和《申报指南》《联合项目申报指南》进行填写,在确保申请书无误后再提交。
8.根据往年申报经验,在申报截止时间临近时,网络容易发生阻塞,请申请人员尽可能提前完成系统提交,在提交后务必及时查看项目状态,避免“假提交”现象发生。
9.咨询方式
(1)科研处:张艳 88227250。
(2)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咨询电话:
88988730/88988732。
(3)科技云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4586921/84586761。
(4)省科技厅基金办咨询电话:88988701/88988757。
附件1: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3: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doc
科研处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