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湖南省科技厅现公开征集湖南省科技活动周重大科普示范活动及轮值主场活动承办单位,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类型
(一)2024年湖南省科技活动周重大科普示范活动
1.湖南科学之夜;
2.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预选赛暨湖南省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大赛;
3.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预选赛暨湖南省科普讲解大赛;
4.湘科普“四进”(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
5.科技政策法规宣传。
(二)2024年湖南省科技活动周轮值主场活动
全省各市州和省直有关单位举办的特色性、示范性科普活动。
二、具体要求
1.湖南科学之夜
活动内容:互动体验式科普创意晚会,晚会节目包括科学实验秀、科学脱口秀、科普短剧等。通过融媒体渠道对活动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活动新闻不少于5篇,并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进行传播。
申报对象:具备市州及以上地区科学之夜等科普类互动体验式晚会组织策划实施工作经验的企事业单位。近两年内策划实施过同类部省级科普活动的优先考虑。
2.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预选赛暨湖南省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大赛
活动内容:按照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模式组织湖南省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大赛,选拔、培训优秀选手和项目参加全国大赛。通过融媒体渠道对大赛宣传报道和广泛发动,及时发布活动新闻不少于5篇,并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进行传播。
申报对象:具备市州及以上地区科学实验展演汇演等赛事组织策划实施工作经验的企事业单位。近两年内策划实施过同类部省级科普活动或赛事的优先考虑。
3.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预选赛暨湖南省科普讲解大赛
活动内容:按照全国科普讲解大赛模式组织湖南省科普讲解大赛,选拔、培训优秀选手和项目参加全国大赛。通过融媒体渠道对大赛宣传报道和广泛发动,及时发布活动新闻不少于5篇,并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进行传播。
申报对象:具备市州及以上地区科普讲解等赛事组织策划实施工作经验的企事业单位。近两年内策划实施过同类部省级科普活动或赛事的优先考虑。
4.湘科普“四进”(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
活动内容:邀请院士专家学者、科学教育名师、科普达人,以及科普讲解大赛、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大赛优秀选手等,深入全省各企业、社区、学校、农村等基层,开展100场以上科普活动。通过融媒体渠道对活动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活动新闻不少于100篇,并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进行传播。
申报对象:本省注册的企事业单位,该单位诚信记录完好,具备较强的科普活动策划、组织能力。近两年内策划实施过同类科普活动的优先考虑。
5.科技政策法规宣传
活动内容:围绕我省近年来出台的重大科技创新政策法规进行宣传解读,通过开展进企业、进院校、进学(协)会、进期刊等形式,推动学用结合,提升全省科技管理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激发科技创新主体活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和支持科技事业发展,为加快建设科技强省、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根据我省科技政策法规宣贯需求,制作相关视频不低于2部、图文不少于10条,并在不少于3家视频平台及2家省级以上媒体推广传播,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50万人次。
申报对象:省级媒体单位。
6.省科技活动周轮值主场活动
活动内容:全省各市州和省直有关单位按照全国和湖南省科技活动周统一部署,组织内容丰富、具有当地或行业特色、对其他市州或行业具有示范意义的科普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科普宣传、科普展示、科普“四进”等。系列活动直接参与人数不低于2万人,及时发布活动新闻不少于10篇,并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进行传播。
申报对象:省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由各市州科技局、省直单位推荐,每个市州、省直单位推荐不超过1项。
三、资助方式
湖南科学之夜、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预选赛暨湖南省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大赛、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预选赛暨湖南省科普讲解大赛、湘科普“四进”各支持1项,每项资助不超过60万元;科技政策法规宣传支持2项,每项资助不超过10万元;湖南省科技活动周轮值主场活动支持不超过10项,每项资助不超过20万元。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采取网络在线方式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湖南科技云平台(网址:http://61.187.87.50/main/#/login),进入“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报,该平台的账号密码请使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二)申报要求
1.湖南省科技活动周重大科普示范活动
(1)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17:30
(2)材料要求:线上提交,不需要提交纸质稿。
2.湖南省科技活动周轮值主场活动
因该项活动限项,最多不超过1项,如超过推荐名额,则采用专家评审方式择优推荐,逾期未交视为放弃资格。
(1)校内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17:00
(2)材料要求:提交申报书(见附件3)纸质稿一式三份,A3纸中缝装订。
因该项目限项,需校内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申报人/单位在系统内填报。系统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17:30
五、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需提供具备承担对应活动的必要工作资质、经验材料(附相关专业能力、业绩等辅助证明),及活动框架性实施方案(注明“本方案根据活动主办方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2.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3.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及附件,不得弄虚作假。
4.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0731-88227250
附件: 申报书样本.doc
科研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