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组织开展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以下简称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与类别
课题要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着眼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的宏观思考和战略谋划,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选题要充分体现《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1)要求,根据《课题指南》方向自行拟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本年度课题设年度规划课题(含党建研究专项)、研究基地专项课题等课题类别。年度规划课题包括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青年资助课题、一般(自筹经费)课题,研究基地专项课题为重点资助课题。申请人应在《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封面上标明课题类别、主要服务方向、学科分类(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课题名称、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畴填“自选课题”)。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是否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
二、申报指标
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年度规划课题我校按照申报指标数15项申报,一般(自筹经费)课题按立项指标数4项申报。每个研究基地申报研究基地专项课题不超过 2 项(我校每个基地可申报2项,由基地首席专家推荐),申报数不占用所在单位申报指标数。超过指标限额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人申报前必须认真阅读《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了解课题的管理要求、结题成果要求、结题方式和结题程序。获准立项《课题申请·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不能自觉履行合同的不能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课题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提交的《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申报人的签名和科研处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或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上述课题被终止的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
(四)申报青年资助课题者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资助额度
重点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3万元,一般资助课题和青年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1万元,研究基地专项课题资助额度为4万元。
五、申报方式
1.课题申请人下载《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稿(要求:申请书一式一份,活页一式五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校内纸质稿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2月13日。
3.学校根据申报指标择期组织评审,并将校内推荐评审结果公示。
4.通过评审的课题申请人,请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申报(http://j3.ping2000.com/login/,建议谷歌浏览器)进行系统填报。新用户请以实名信息注册,提醒科研处审核通过注册信息后,方可登录系统。每个身份证号码都只能是唯一用户,请不要重复注册,并自行记好用户密码。
5.通过评审的课题申请,请从系统下载并打印通过科研处审核推荐的申请书(不需要活页)一式2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人签字后送交科研处。一般(自筹经费)课题还需要交申请书电子稿。
6.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2月25日23:59分。请申请人注意在此时间之前完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谭业 罗燕
联系电话:88228186
电子邮箱:kyc@hnfnu.edu.cn
附件1.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4 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2.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科研处
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