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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湖南省“三尖”创新人才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3年03月29日 17:37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南省“三尖”创新人才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条件及要求

(一)“顶尖”人才

旨在培养引进站在科技发展最前沿,在某一科学领域具有权威性,能够进行方向性、全局性、前瞻性思考,具有卓越科技组织领导才能的战略科学家。

1.支持对象。面向国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依托正在实施或筹建的我省重大科技项目、创新平台,能够统筹和集聚全省领域内重大科技项目、平台、人才团队、资金等创新资源。原则上为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创新平台负责人,或入选国家重大人才计划。优先支持引进人才。

2.遴选方式。采取“落地一个、论证一个、支持一个”的动态遴选模式。

(二)科技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简称“拔尖”人才)

聚焦种业、3+3+2”产业、先进计算与人工智能、生命健康、北斗规模应用等优势前沿领域,以及优势产业集群来加强布局,重点在我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研机构、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中遴选一批能承担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创引领性技术攻关、解决“卡脖子”难题、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领军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支持。分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两类。对入选省科技领军人才的,将择优推荐申报国家重要科技人才计划。

1.申报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坚持向科研一线、企业和边远地区科技人才倾斜,高校院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参加申报。

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领域。

②未满48周岁(197511日以后出生),对女性及来自企业、临床一线的科技人才放宽至50周岁(1973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已全职在湘工作。

③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④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⑤优先从国家和省重大创新项目和重点创新平台担纲领衔者中推荐。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我校不符合申报条件)

2.其他要求。

1)已入选其他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入选芙蓉计划省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培养支持期尚未结束的湖湘青年英才科技创新类(2020-2022年入选),不能申报,入选国家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四青”人才)以及在外省入选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后全职引进来湘的除外。

2)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实行限项申报(推荐名额见附件1)。为支持“双一流”学科、重点优势产业和人才梯队建设,对科技创新领域属于我省世界一流建设学科的高校增加相应推荐名额,增加名额只能在世界一流建设学科领域内推荐。对我省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增加推荐名额,增加名额由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所在市州推荐。培养支持期结束且通过结题验收的湖湘青年英才科技创新类(2013-2019年入选),以及已过支持期的国家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四青”人才),首次申报(2022年前不计入)不占单位申报推荐名额。

3)对获得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一、二、三等奖,2022年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一、二等奖的企业主要创办者且为实际控制人(需符合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资格条件),通过直接遴选程序,认定为2023年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4)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

(三)湖湘青年英才科技创新类(简称“荷尖”人才)

旨在发掘和培育我省各领域“小荷才露尖尖角”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为我省科技领军人才储备后备力量,培养造就一批我省新一代学术、技术带头人。入选“荷尖”人才的,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要科技人才计划。

1.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国内外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3)未满36周岁(198711日以后出生),对女性及来自企业、临床一线的科技人才放宽至38周岁(19851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全职在湘工作意向,立项前需正式入职。

4)对能突破关键技术瓶颈、产生重大驱动效应或者来自边远地区的企业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条件。

2.其他要求:

1)以下情形不能申报:已入选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在外省入选后全职引进来湘的除外),已获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已入选芙蓉计划省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

2)实行限项申报(推荐名额见附件2)。为支持“双一流”建设,对科技创新领域属于我省世界一流建设学科、世界一流培育学科的高校增加相应推荐名额,增加名额只能在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和世界一流培育学科内推荐。为支持我省重点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我省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增加推荐名额,增加名额由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所在市州推荐。

(四)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计划(简称“湘聚”人才)

旨在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创新人才来湘创新创业(非全职)。对我省创新发展紧缺急需,又不能全职来湘的“顶尖”“拔尖”等对应层次的人才,通过采取阶段性工作、挂职兼职、创新平台共建、项目合作、人才带培等灵活方式引进,来湘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或成果落地转化。

1.申报条件。申报人须未满70周岁(195311日以后出生)。已引进或有引进意向(立项前需签订正式合同,立项时需在服务期内),每年服务我省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月,在引进单位服务期不少于3年。其他条件参照“拔尖”人才申报条件。

2.其他要求。

1)引进单位和被引进人才所在单位存在隶属关系的,不能申报。

2)实行限项申报,每个推荐单位限报3项。优先支持难以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边远地区。

二、申报推荐

申报方式。“拔尖”“荷尖”“湘聚”人才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对紧缺急需的“拔尖”人才,可参照“顶尖”人才遴选方式)。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管系统”)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三、申报受理时间

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4141730,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4211730,逾期不予受理。因指标限制,故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410日,申报人提交纸质文件一式五份(不需佐证材料)至科研处

联系人:余亮  联系电话:88228186

附件(链接):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南省“三尖”创新人才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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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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