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位老师:
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已申报省自科基金、省社科基金、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2、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附件3)列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不在课题申报指南范围的课题,不予立项。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3、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4、课题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1)。
5、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择优立项。我校限报3项。请要申报的老师于2022年12月5日前编辑短信“XX学院XXX申报省社科教育学专项”给科研处项目科余亮,进行申报资格初审,以收到回复为准。
6、课题申请人请参阅“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上申报操作流程”(见附件2),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申报系统(http://116.62.79.5/index.php/Index/Service/index.html ,建议谷歌浏览器)进行申报。每个身份证号码都只能是唯一用户,请不要重复注册,并自行记好用户密码。
7、系统自动关闭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23:59分。请申请人注意在此时间之前完成提交。逾期无法提交。
8、申报系统需上传的已签字盖章的单位意见表图片,届时请向科研处项目科索取。
联系人:余亮
联系电话:88228186
科研处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