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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2022年03月02日 16:53  点击:[]

相关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等文件精神,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照通知和立项选题指南的要求积极申报。

注意事项:

1. 因工作需要,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2610日,逾期提交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2. 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

联系人:余亮

联系电话:0731-88228186

附件(链接):

  1.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3.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4.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5.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科研处

20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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