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定向征集科技专家的通知》要求,现面向省内定向征集财务、投融资、科研诚信、绩效评价等相关领域专家,统一纳入省科技厅专家库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符合本通知申报条件,在财务审计、投融资、科研诚信和绩效评价等领域具备扎实专业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对应类别专业条件之一: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科研失信、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专家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
3.具备3年及以上相关领域从业经验,熟悉所在领域研究发展动态、政策法规及行业规范,专业水平突出,分析判断能力强;
4.身体健康,能够保障充足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咨询等相关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专业条件
1.财务专家(符合条件之一即可)
(1)熟悉科技经费管理的注册会计师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会计、税务、审计、经济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省属及以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财务(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具备科技经费管理或审计相关工作经验。
2.投融资专家
在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机构,在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或金融类服务机构担任高管或高级职务。
3.科研诚信专家(符合条件之一即可)
(1)从事科研管理、学术管理等工作岗位满3年;
(2)从事学术、学位委员会等机构工作3年以上,或担任委员、成员,熟悉学术管理相关政策法规;
(3)参与过科研失信行为调查、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财政资金违规案件调查等工作,具备丰富检查和调查工作经验;
(4)从事科研诚信理论和政策法规研究,且获得相应研究成果,精通国家及省相关科研诚信政策法规:
(5)其他与科研诚信管理相关的工作经历。
4.科技评估、绩效评价专家(需同时满足)
(1)熟悉科技评估的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会计、税务、审计、经济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省属及以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财务(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
(2)具备3年及以上科技评估或类似评估评价工作经验且熟悉科技管理政策、科技评估理论和方法、财经法律法规等。
三、资料提交与相关要求
1.申报方式: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老师,填写《科技专家入库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由学校统一报送,省科技厅不接受个人自主申报。
2.提交资料及方式:《科技专家入库信息汇总表》电子稿于2025年12月16日17时之前发送至306684117@qq.com。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机会。
四、其他说明
1.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省科技厅定期开展专家资格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专家持续纳入管理,对不符合要求、不再适合担任专家或主动申请退出的人员,按程序予以清退。
2.省科技厅将定期组织入库专家参加政策解读、业务培训等活动,提升专家履职能力。专家参与评审(咨询)等工作时,按照相关标准发放劳务报酬。
3.专家库遵循“分类管理、随机抽取”原则,根据工作需要抽取专家参与相关评审任务。建立专家荣誉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专家予以表彰。
4.入库专家若存在利用专家身份谋取私利、违反保密规定、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专家资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及方式:张老师,0731-88227250。
财务专家、投融资专家咨询热线:0731-88988527
科研诚信专家咨询热线:0731-88988519
科技评估、绩效评价专家咨询热线:0731-88988057
附件:科技专家入库信息汇总表.docx
科研处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