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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工作的通知


2025年12月05日 17:44  点击:[]

各二级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规范科研结余经费的使用,提高我校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科研活动持续开展,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湘一师校字〔202128号)文件规定,现对我校已结题的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集中办理结转手续,将结余经费纳入学校科研发展基金,用于结题项目后续研究需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转范围

本次结转范围主要为市级以上(含)的各级行政部门及其委托机构立项的各类纵向科研项目,截至20251231日,结题批文(或证书)超过年且下拨的资助经费还有结余(含学校配套)的科研项目或已结题且项目负责人意愿结转的科研项目

    二、结转方法及流程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集中办理经费结转。从202611日开始,科研项目经费结转纳入日常工作,按季度进行集中办理。本次办理流程如下:

(一)提交申请

请符合经费结转的项目主持人,每个季度末尾月份的1017:30之前《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纸质稿一式两份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或《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申请表》(附件3提交至学院科研秘书处,机关教辅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按照学科归属提交相应学院。

各二级学院初审后,于每个季度末尾月份1517:30之前《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纸质稿式两份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2或《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申请表》(附件3)签字盖章版纸质稿提交科研处电子稿发送至相应负责人邮箱

(二)科研处审核、评估、反馈及经费结转

科研处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经费结转申请的情况进行审核。如无异议将进入经费结转阶段,如有异议,科研处将有异议的信息及时反馈至学院,由各学院反馈至经费结转的申请人,确保无异议后再进入经费结转阶段。

)经费下拨

符合科研发展基金使用规定的结转经费由科研处立项、财务处下拨经费至申请人。转入科研发展基金的结余经费,按纵向科研项目管理。申请使用时按照401包干制预算模板预算,100%编制为直接经费(包含业务费、劳务费、设备费),各预算科目无比例限制,主要用于预研和后续研究活动的经费支出。申请人于经费下达后的一周内完成预算编制。

四、注意事项

1. 截至年末结题4年以上的项目,需在规定时间申请经费结转,逾期未申请,学校按规定收回结余经费统筹管理

2.多个项目有结余经费的,可合并归入一个发展基金项目使用

3.结转科研发展基金项目,资助期为1-3年,资助期结束后需提交结题报告(附件4)和研究成果,未完成预期成果,需要在结题报告中说明原因,结转经费3后仍有结余,剩余经费由学校收回统筹管理。

3.申请结转经费财务编码为项目唯一的财务凭证,可通过财务系统中个人经费查询进行查询。查找路径:财务系统-个人经费查询-总经费项目前面括号内的数字。

五、联系方式

1.社科类项目联系人:唐老师,联系方式:88228186

邮箱:hnfnukyc@126.com

2.自科类项目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88227250

邮箱:kyczy@hnfnu.edu.cn

3.纸质稿提交地址:科研处办公室(百熙楼812室)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经费汇总表.xlsx

        附件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结余经费结转申请表.doc

      附件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结题报告.doc




科研处

202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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