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目录
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重要通知>>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智汇中国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2023年10月24日 20:49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战略发展部《关于开展智慧中国平台十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

遴选20家有相关工作基础和业务需求的智库单位作为试点实施项目工作。

二、资助经费

    每个试点项目经费10万元

三、实施周期

    实施周期为1年

四、项目内容与要求

    (一)科技战略咨询实验室场景试点项目

    1.项目内容作为试点单位,上线使用科技战略咨询实验室场景组织开展本单位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参与推动后期场景建设完善(包括特色数据库、研究方法库、模型工具库、成果案例库建设等),开展科技战略咨询实验室场景示范推广等工作,努力促进研究资源优化配置、研究力量高效协同、研究工作科学扎实、研究成果精准可靠。

2.预期成果纳入场景平台研究课题不少于本单位年度立项智库课题总量的50%,且纳入课题数量不少于10个;结合课题研究和后期场景完善,上传共享研究工具、方法模型、成果案例、特色数据库等资源累计不少于30个;开展示范推广,推动不少于5家智库单位或机构上线应用该场景。

3.申报前提:以开展决策咨询研究为主业,拥有自有特色数据库、方法模型、研究工具、成果案例等资源;每年度自主设立或牵头开展的智库课题项目不少于10个,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不少于2个。

4.试点数量4个

  (二)智库专家管理场景试点项目

1.项目内容作为试点单位,上线使用智库专家管理场景对本单位所属决策咨询机构或分支智库单位专家人员进行管理,开展包括并不限于专家审核认证、信息建档、分类分级、专家服务、专家评价等工作。同时,参与推动后期场景建设完善,开展智库专家管理场景示范推广等工作,助力推动科协系统各科技智库单位或机构专家资源实现广泛汇聚和共享应用。

2.预期成果纳入场景平台管理的智库专家不少于100名,且每名智库专家一年内累计开展决策咨询研究或服务不少于10项;建立智库专家认定、人员管理、工作评价等制度机制,实现对智库专家的标准化、分类分级管理;开展示范推广,推动不少于5家智库单位或机构上线应用该场景。

3.申报前提:拥有智库专家队伍,且专家人员数量不少于30人,覆盖专业类型不少于3类。

4.试点数量4个

(三)智库课题管理场景试点项目

1.工作内容作为试点单位,上线使用智库课题管理场景对本单位课题研究业务进行全周期管理,开展包括并不限于选题管理、申报立项、课题开题、中期验收、结题验收、成果汇交、绩效评价等。同时,参与推动后期场景建设完善,开展智库课题管理场景示范推广等工作,助力推动科协系统智库课题业务管理规范、过程可溯、风险可控、质量可评。

2.预期成果纳入场景平台管理的智库课题不少于本单位年度立项智库课题总量的70%,且纳入课题数量不少于20个;建立智库课题管理制度机制,依托场景平台对本单位智库课题进行常态化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示范推广,推动不少于5家智库单位或机构上线应用该场景。

3.申报前提:以开展决策咨询研究为主业,每年度自主设立或牵头开展的智库课题项目不少于10个,且课题覆盖研究方向或领域不少于3个。

4.试点数量4个。

(四)智库成果管理场景试点项目

1.工作内容作为试点单位,上线使用智库成果管理场景对本单位所属决策咨询机构或分支智库单位的研究成果进行管理,开展包括并不限于成果汇交、审核认证、分类分级、检索服务、展示推荐、成果评价等工作。同时,参与推动后期场景建设完善,开展成果管理场景示范推广等工作,助力推动科协系统各科技智库单位或机构成果资源广泛汇聚和共享应用。

2.预期成果纳入场景平台管理的智库成果不少于200个,且允许共享或展示的成果不少于100个;建立智库成果认定、管理、传播、应用、评价等制度机制,实现对智库成果的标准化、分类分级管理;开展示范推广,推动不少于5家智库单位或机构上线应用该场景。

3.申报前提:常年从事科技决策咨询等智库研究工作,形成一定规模的研究成果积累,并建有成果库。

4.试点数量4个。

   (五)智库机构管理场景试点项目

1.工作内容作为试点单位,上线使用智库机构管理场景对本单位所属决策咨询机构或分支智库单位进行组织管理,开展包括并不限于智库机构的认定审核、任务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同时,参与推动后期场景建设完善,开展智库机构管理场景示范推广等工作,服务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中国科技群团智库生态体系。

2.预期成果纳入场景平台管理的分支智库单位、决策咨询机构不少于5个,且每个智库单位或机构一年内累计服务过的党政部门、企业等不少于10个;建立智库机构认定、管理、评价等制度机制,在智库组织治理方面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体系化;开展示范推广,推动不少于5家智库单位或机构上线应用该场景。

3.申报前提:拥有分支智库机构,组织管理较规范,并形成特色的研究方向、品牌活动、产品成果等。

4.试点数量4个。

五、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须经全国学会或省级科协推荐,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开展决策咨询或科技智库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全国学会也可自荐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实施本项目的工作基础、业务需求和专业队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战略发展部有关项目或者项目验收未通过的。

六、其他事项

1.我校申报试点项目的数量总数不超过3个。已获得过中国科协决策咨询专家团队、科技群团智库成果采集等项目支持的单位在申报同类型试点项目时,需注明情况,并确保不重复提交相同项目成果。

2.申报人入选后实施项目时应严守保密规定,严禁依托场景平台传输提交涉密、敏感或不宜公开的资料、信息等。

3.请各申报人打印《项目申报书》(附件)一式5份,2023年10月26日17时之前提交至科研处(百熙楼812)张艳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kyczy@hnf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4.申报人需要在2023年10月31日之前在中国科协智慧财务服务平台(http://nk.cast.org.cn/)提交《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流程如下:

(1)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注册账号,如之前已经注册过可直接登录。

(2)登录后,选择采购类项目--采购申报,点击“添加项目”,弹出窗口找到申报的项目,点击后面“申报”按钮。

(3)在“我的采购申报”列表里,上传响应文件即项目申报书(附件)word版和PDF版(签字、盖章后扫描版本),文件名为:“单位名称+申报人+项目名称”。点击“提交”按钮。

    5.联系人:张艳、田祖伟

联系电话:88227250


    附件: 项目申报书.docx

                                   



科研处

2023年10月 24日


  • 附件【项目申报书.doc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推荐结果公示
下一条:关于“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推荐结果公示

关闭

版权所有©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处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
电话:0731-88228186  邮编:410205
ICP备案号:湘ICP备050005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