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党政机关、各教辅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湘一师党字[2023]3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为确保2023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有序、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内容
纵向项目、横向项目、科研平台、科研成果获奖、学术论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学术著作、文学/艺术作品、智库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等科研成果。
二、成果要求
1.成果时间要求: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2.单位署名要求: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为署名单位的科研成果;或根据相关要求以学校的各类省级及以上平台、智库、学会为署名单位且完成人为学校教职工的科研成果。
3.学术论文中个人署名要求(满足其一)。
(1) 第一作者。
(2) 通讯作者(仅限SCI、SSCI、A&HCI和EI数据库来源)。
(3) 在读博士期间,本人为第一作者,以就读学校为第一单位、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为第二单位署名发表的学术论文。
(4)教师指导在校的研究生和本科生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教师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
三、成果申报流程
1.请申报者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写申报的成果(地址:http://172.30.1.62/index.jsp),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
系统填报要求如下:
(1)国内学术期刊论文:凡是能够在中国知网中查询到的论文均不需要上传证明材料,只需要填写完整论文信息即可;在万方、维普等其他数据库收录的论文,需要上传其他数据库下载的论文PDF文档;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的论文,需要上传原件扫描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封底)。
(2)SCI、EI、SSCI收录论文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出具的检索报告为准,由科研处以学校名义统一申请检索,无需个人提供检索报告,仅需上传论文电子版;A&HCI收录的论文需要自行提供检索报告及上传论文电子版。
(3)著作须上传包含封面、版权信息、目录、正文首页和封底五项内容的扫描件,并送1本原件到科研处用于评审,另送3本原件到图书馆。
(4)科研成果获奖、文学/艺术作品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并提交原件到科研处审核,审核完成后退回。
(5)知识产权上传电子版或纸质稿扫描件均可。
2.二级学院科研副院长按《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湘一师党字〔2023〕37号)之附件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核算与奖励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初审。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1日17:30。
3.二级学院科研秘书收集需要提交的科研成果原件(如学术著作、文学/艺术作品获奖证书),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3年度科研成果申报清单(见附件),二级学院科研副院长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科研处对应负责人处。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2日17:30。
四、补充说明
1.党政管理机构、教辅机构的科研成果按照学科归队原则由二级学院负责审核。
2.科研处相关人员的工作安排。
序号 |
姓名 |
联系方式 |
负责内容 |
1 |
谭业 |
88228186 |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体育学院、城南书院的材料收集、审核、测算、反馈等; |
2 |
张艳 |
88227250 |
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化学学院、计算机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的材料收集、审核、测算、反馈等。 |
3 |
莫莉萍 |
88228186 |
新进人员科研管理系统注册 |
五、注意事项
由于本次核算工作的时间急、任务重,为了有序、及时、有效的完成本年度科研工作量的核算工作,请注意以下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宣传,按时高质量完成科研成果的申报。
2.没有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注册的新进博士,请联系科研处莫莉萍老师,完成系统的注册和个人信息填报工作。
3.本次没有申报和认定的成果,以后在岗位津贴定级和职称评定科研成果认定中将不予承认,且公示结束后,同年度科研绩效奖励和科研业绩分不再进行补报。
4.本次工作量核算通过各二级学院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联系人:谭业、张艳、莫莉萍
联系方式:88228186,88227250
附件: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3年度科研成果申报清单.xlsx
科研处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