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位老师:
现转发《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7号),请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并提交纸质稿:申请书1份,活页5份,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电子稿请发送至公共邮箱:hnyskyc@126.com。
申报注意事项:
1.本年度课题包括年度规划课题(含高校党建研究项目、援疆项目) 和专项课题(含国家教育考试、高校学生就业创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教育财建、教育督导)。年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委托)课题、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青年资助课题和一般(自筹经费)课题。专项课题设重点资助课题或一般资助课题。
2.以下人员申报限制:教授职称、主持有在研C级(教育部级)以上项目不得申报年度规划课题的一般和青年项目;主持有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或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的。
3.申报人只能主持一个课题,且本年度不能做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
4.严禁一题多报,凡已立项教育厅科研项目、省级教改课题、省社科项目、省社科评审委员课题等的申报书,不得重复申报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5.只有申报省重点资助课题可以选择课题类别调整(即是否同意调整为省一般资助课题),申报其他类别课题一律不允许调整课题类别;
6. 青年资助课题者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6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7.申报资助课题务必根据课题指南选题,否则原则上不予立项;
8.本校申报指标:重大招标(委托)课题申报指标2项;资助课题申报指标15项,一般(自筹经费)课题立项指标4项;专项课题申报指标:国家教育考试研究专项 3项,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 2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专项 1项,教育财建研究专项 1项,教育督导研究专项1项。
截止日期:2021年3月29日
联系人:刘妍琼 、姜明芳 88227250
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