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附属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审核2020年度全省普通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表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工作部署,202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正式启动,请对本单位2020年度科研成果进行收集、整理、初审,并将初核结果报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
一、工作对象
本次统计的科研成果是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并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署名的科研工作,包括论文(含省级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专著、成果奖、作品、专利、著作权和学术交流等。
二、工作安排
1.科研成果填报:请根据《科研管理系统使用说明》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写成果(地址:http://172.30.1.62/business/login.jsp),填报要求如下:
① 国内学术期刊论文:凡是能够在中国知网中查询到的论文均不需上传证明材料,只需填写完整论文信息即可。在万方、维普等其他数据库收录的论文,及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需要上传其他数据库下载的论文PDF文档或原件扫描件。
② 国外学术期刊论文:需上传电子版原文,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出具的检索报告为准。2017年开始,由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以学校名义统一申请检索,无需个人提供检索报告,如学校检索报告有遗漏,请本人提供并上传有效检索证明。
③ 著作:需上传包含封面、版权信息、目录、正文首页和封底五项内容的扫描件,并送1本原件到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
④ 获奖、作品、专利和著作权: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并提交原件到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审核,审核完成后退回。获奖仅限社科成果奖、自科成果奖和教学成果奖的填报,发表在期刊上的作品填报在论文类,作品获奖填报在艺术作品类。获奖和作品获奖均不含教学获奖和指导学生的获奖,也不包括论文获奖和个人荣誉。
⑤ 学术交流:包括主办和参加的学术会议,需上传会议通知或邀请函等证明材料。
2.二级学院(部门)初审:填报完毕请报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党群、行政和教辅部门报办公室主任)在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时,请按《科研工作绩效管理办法》(湘一师院字〔2016〕82号)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湘一师党字〔2019〕37号)之附件4《科研工作业绩核算办法》相关规定确定成果的级别。请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于2020年1月20日(星期三)前将审核结果从科研管理系统中导出,电子稿发送至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邮箱(kyc@hnfnu.edu.cn),并打印一份纸质稿,由二级学院科研院长(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
3.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复核: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根据二级学院(部门)初审的科研成果进行复核,在此基础之上进行教育部科技统计和社科统计工作,以及科研绩效奖励和科研业绩分核算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科技统计作为高校科研管理中一个重要环节,不仅可以反映高校的科研实力,还是学校进行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的重要依据,请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督促老师们按时完成科研成果的填报,确保数据的客观真实、准确无误。
2.科研秘书和办公室主任在进行初审时,须认真研读《科研管理系统使用说明》、《科研工作绩效管理办法》和《科研工作业绩核算办法》相关规定,确保填报成果数据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本次没有填报和认定的成果,以后在岗位津贴定级和职称评定科研成果认定中将不予承认,且公示结束后,同年度科研绩效奖励和科研业绩分不能再进行补报。
联系人:徐红莉,谭敬德
联系方式:0731-88227250,0731-88229431
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
2020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