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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的通知


2023年12月08日 10:47  点击:[]

部门、各单位及相关老师: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半年结题工作已启动,结题材料通过网络进行受理。现将结题程序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次结题受理范围为2019年重点项目,2020年重点项目和优青项目,2021年重点项目、优青项目和一般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受理时间

本次结题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至2023年12月28日24时。

三、结题流程

本次结题材料采用线上提交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及相关成果。系统录入的具体步骤如下:

1.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科管系统”,网址:http://rms.xuefeng.space),点击“结题人员登录”,课题号(立项编号)和申请人姓名项目负责人姓名登录结题系统。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2.离线填写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

1)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2。结题报告中的专家验收意见,需要项目负责人组织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其中本校专家不超过2名专家组组长须为校外专家),所有专家须签名。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需要专家组组长在结题报告末尾“专家验收意见栏”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名;项目负责人“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意见”栏处统一填写为“同意申请结题”写上日期。

2)研究报告:没有固定格式,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和参考文献等内容

3)成果简介:没有固定格式,包括项目所取得成果的简要介绍

4)相关成果:已发表论文、申请或授权专利、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的电子稿或扫描件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3.根据结题的成果类别,分别录入相应信息。

4.科研处“科管系统”内对申请结题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由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报告中带有专家意见页打印后提交至科研处,由科研处负责人加盖校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和负责人章,再由项目负责人将此页扫描后放至结题报告对应页(电子)

5.将有专家意见和盖有公章的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和相关成果的附件上传至系统由学校进行网上推荐。

6.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最后审查,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下发结题证书或予以结题备案,并对结题情况进行通报。

四、其它要求

1.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被SCISSCI、EI收录,需提供检索证明。

2.与项目研究相关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注明“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能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和作为结题依据。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3.附件成果中的中文及英文标注必须用颜色笔标出,未标注的成果不得列入。项目研究成果应与项目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一致。

4.2019年重点项目、2020年优秀青年项目和2021年立一般项目本次须完成结题,否则省教育厅将撤项处理,并扣减学校下一年度立项名额。学校将根据应结题未结题的项目数量以及撤项项目数量,扣减相应各学院下一年度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校内推荐指标。请各学院以此为契机,切实抓好在研项目管理,督促各项目组高质量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5.结题的流程参考附件3。

6.联系人:张艳  田祖伟

  联系电话:88227250


    附件1: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名单.xlsx

    附件2: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模板.doc

    附件3: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流程图.pdf




科研处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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