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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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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02日 15:58  点击:[]

各二级部门、各位老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可以积极申报。

校内截止时间:2021年9月8日     联系人:罗辉庭、余亮 88228186

                                     科研管理处

                                           2021.9.2

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

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授予单位:

现将开展2021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对接服务“三高四新”发展战略,围绕加快推进我省双一流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学位授予质量,深化学位与研究生教改革,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全面提升我省高校人才培养水平。

二、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各学位授予单位在职在岗的教师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

 (二)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鼓励学位授予单位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

(三)申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四)原则上应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含主持人)

(五)学位授予单位推荐的教改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的项目原则上应占三分之二以上,单位负责人和所属部门专职行政人员不计算为一线教师。

(六)鼓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单位。

(七)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事学位管理工作的人员开展的学士学位管理方面的理论研究或实践探索。

(八)下列人员本次不能申报:项目主持人已承担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革研究项目尚未结项或虽已完成但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未报送结项报告书的,不得主持申报项目;已获得立项的项目或其中的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研究类型、范围及期限

(一)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重点研究项目、专题研究项目

1一般研究项目。支持研究生教育工作者针对教学和教学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理念、方法和路径等方面开展创新性研究以提高教学和教学管理水平而遴选确定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重点研究项目。支持研究生教育工作者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为解决教育教学中面临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探索性研究,以求在解决事关教学和管理全局性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而遴选确定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3专题研究项目。支持研究生教育工作者围绕高质量培养人才开展深入的专题性教学改革研究而遴选或委托确定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二)立项范围可以参考《2021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也可以自行选题。鼓励支持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与探索方面的课题申报,此类申报项目数最低额见附件2

(三)项目研究期限一般研究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2年,重点研究项目不超过3年。

四、申报程序、项目数量和经费保障

项目采取自愿申报、学校评选、限额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确认的方式确定。各高校可在分配的限额内(附件2)自主确定申报数量,课程思政项目申报数包含在整体限额内。其中,重点研究项目按申报限额的20%推荐;专题研究项目不占申报指标。所有申报项目通过审核确认立项后,一并发文公布,纳入统一管理。

1.各学位授予单位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申报,申人填写《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未组织开展校级课题申报的原则上不得推荐。

2.一般研究项目由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经本单位审议通过,并经公示5日无异议后,将《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汇总表等材料以公函的形式报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3.重点研究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经所在单位形式审查合格后,将《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汇总表等材料报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采取通讯评审与现场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

4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推荐和会议答辩的情况,择优确定重点研究项目的立项,并与一般研究项目专题研究项目一并正式行文公布

项目经费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从省拨双一流专项经费或单位自有经费中支出,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由各单位给予足额的经费保障,对研究经费未到位的,省教育厅将取消项目立项。

、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者须填写《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3),一式两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

2.申报单位填写《2021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六、其他事项

往年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项目如有结题的,须与本次申报材料一并提交,逾期本年度将不再受理结题事宜。

联系人:王晓笛,联系电话:0731-85524190,电子邮箱:xwb504@163.com

 

  •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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