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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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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


2020年02月17日 11:43  点击:[]

各二级部门、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和湖南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按照学校防控疫情领导小组的要求,全力遏制疫情蔓延,保障广大科研人员的身体健康,现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制定意见如下

 一、发挥科研优势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撑

 1.充分发挥学校学科综合优势,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教师围绕疫情防控中的相关问题开展研究,及时就有关学术问题和政策做好分析、宣传、解读和教育工作。

 2.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承担和参与国家和地方亟需的科研攻关任务,通过与防疫主管部门、主要科研院所和企业沟通合作,为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科技和智力成果支撑。

 二、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控制现场科研活动

 1.不组织召开各种级别的现场学术会议、项目组会议等, 已通知召开的会议应该取消或延期,或采用网络等方式组织会议。

 2.教师个人尽可能减少外出参加科研相关会议如需参会,须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

 3.除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科研课题外,暂停与科研相关的外出资料收集、实验、现场调研等工作,加大线上服务和协作。

 4.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内人员聚集,建议近期科研工作主要以文献调研、理论分析、科学计算/仿真等可通过网络和信息化手段开展的工作为主。

 5.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对校外人员进校严格把关。科研外协人员原则上禁止入校,项目负责人与校外人员尽量采用线上方式进行交流。

 三、加强服务保障,有序推进日常科研工作
    1.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在疫情防控期间坚持做好服务保障,通过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微信、QQ、邮件等线上工具,及时有效进行沟通,减少线下接触。
    2.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在校内信息门户公布各项科研业务联系人、联系信息,通过QQ工作群与科研人员保持联系,通过部门网站发布相关科研工作信息。

 3.涉及各类项目申请和过程管理中的审核盖章、合同审批、经费拨款等业务,按照正常工作流程线上处理,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补办相关纸质材料。
    4.项目申报的组织、咨询、预评审、预答辩等活动,均通过电话、网络等线上方式进行。
    四、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学校核心科研任务
    1.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在前期广泛动员和培训基础上,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要通过部门网站QQ工作群及时发布年度基金申报信息,做好国家级项目申报服务和咨询工作,并组织专家组在线上对申请书的撰写进行辅导和修改科研人员要充分利用好本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受理时间延后的机会,潜心撰写、完善申请书,并采用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邀请专家进一步修改完善申请书,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2.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寒假工作计划统筹推进申硕各项工作,根据相关部门提交材料,收集和核对《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报告》和《2020至2027年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规划》的数据和内容,保证材料的数据一致性准确性和代表性,内容合情合理;进一步优化单位简况表,收集、筛选并核实数据。3个申报硕士学位授权点填报《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或《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并撰写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科建设规划,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内容,委托专家进行通讯诊断。

 五联系方式

 1.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部门网站:http://kyc.hnfnu.edu.cn/

 2.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QQ工作群:科研通知群

 3.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邮箱:hnyskyc@126.com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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