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附属单位:
2017年度科研成果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对本单位2017年度(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科研成果进行收集、整理、初审,并将初核结果报科研处。
一、工作安排
1、本次申报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著、获奖、作品、专利和著作权等成果,获奖成果不含教学获奖和指导学生的获奖,也不包括论文获奖。
2、请申报者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写申报的成果(地址:http://172.30.1.62/)。成果申报时,需要在科研管理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1、国内学术期刊论文:凡是能够在中国知网中查询到的论文均不需要上传证明材料,只需要填写完整论文信息即可;在中国知网中查询不到的论文需要上传从收录论文系统(如万方、维普)中下载论文PDF文档。填报完毕请报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党群、行政和教辅部门报办公室主任)初审。
2、SCI、EI、SSCI论文须上传电子档原文和检索报告扫描件,且必须是由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出具的检索报告(从2017年起,除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出具检索报告外,其他部门出具的检索报告在科研绩效审核中不再认可)。
3、著作须上传封面、版权信息、目录三项内容的扫描件,并各送5本原件到图书馆和科研处。
4、奖励、作品、专利和著作权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并提交原件到科研处审核,审核完成后退回。
5、初审时,请按《科研工作绩效管理办法》(湘一师院字【2016】82号)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湘一师党字【2015】3号)之附件3《科研工作业绩核算办法》相关规定确定成果的级别。
5、请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于2018年1月10日(星期三)前将审核结果打印一份盖章报科研处。
二、工作要求
为了使数据收集完整,便于统计,同时也是为教育部科技统计和社科统计做好基础工作,请注意下列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各单位高度重视,按时完成科研成果的申报。没有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完成个人信息填报,或者是已经填报但没有通过学校审核的,请抓紧时间完成,否则不能在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成果申报。
3、本次是年度科研成果申报,为2017年度科研工作量申报工作做准备,请申报完整,不要遗漏。本次没有申报和认定的成果,以后在科研成果奖励、岗位津贴定级和职称评定科研成果认定中不予承认。
4、请通过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联系人:徐红莉
联系方式:88228186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处
二0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