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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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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下半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年12月07日 00:00  点击:[]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含开放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验收范围、结题程序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结题验收范围

所有2012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以及申请延期至2015年12月31日结题的教育厅科研项目,今年务必完成结题。

2013年、2014年立项的项目如果已经达到结题要求,尽快结题,让更多的课题参与人员可以申报2016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

2、结题程序

1)网上填报。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凭项目编号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项目管理系统已经开放,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填写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上传成果附件扫描件。(请务必在12月17号之前完成网上填报)

2)专家意见: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须找五位正高职称专家签署专家鉴定意见,其中三位为校外专家;一般项目须找三位正高职称专家签署专家鉴定意见。

3)通过学校验收的项目主持人在教育厅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结题信息,同时将签署了专家意见和学校意见的那一页电子图片贴在结题报告对应的位置中,然后将结题材料电子文档上传到系统对应的附件中。(12月22号之前完成,系统22号关闭)

3、有关要求及安排:

1)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好总结,编制项目决算,按时提交结题申请。学校管理部门组织项目结题专家评议工作,对于违规使用项目经费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结题。

2)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和项目编号,英译写法统一为"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Hunan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3)项目不能按时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申报延期结题,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科研项目可以延长研究期限1年左右。其它没有按时结题的,不再受理其新项目的申请。

4)面向省教育厅创新平台设置的“湖南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和“高校产业化培育项目”的结题参照重点项目管理。

4、注意事项

1)在系统中上传成果附件。

2)成果附件必须标注。

3)论文需正式刊出,录用通知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4)项目主持人必须有第一作者成果。

5)录入论文时,需选择对应的“收录情况”。

6)未进入CNKI数据库的国内期刊论文不能作为结题成果。

7)成果附件不要超过2M。

8)一条成果目录对应一个附件文件,建议为数据库中下载PDF文档或者扫描成pdf文件。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积极准备,完成好本次结题验收任务。

联系人:谭敬德姜明芳

联系电话:88228186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处

2015年12月7日

上一条:转发重要通知: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下一条:转发:关于征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重大、重点项目选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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