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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NEW


2016年06月29日 00:00  点击:[]

﹝一师科研(2016)10号﹞

关于申报2016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依据2016年科研工作计划和年初预算,经研究,现启动2016年度校级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校级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项目,本次申报一般项目,重点委托项目下半年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我校在编在岗正式员工,本次申报仅限副高以下(不含副高)职称且首次申报校级项目者。

2、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2016年1月1日未满55周岁的)。

3、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校级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5人,成员结构合理。每个项目必须有一位本学科博士或教授推荐并签署推荐意见。

4、已经主持过厅级以上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报校级项目。

三、选题要求

(1)学术思想新颖,在理论或技术中有明确创新点,立题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法科学,技术路线、研究思路合理可行,有望取得理论或技术研究的重要进展。

(2)针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适应我校学科建设的发展要求,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四、项目资助额度。2016年校级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人文社科类为5000元/项,自然科学类为8000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人文社科类为3000元/项,自然科学类为5000元/项。

五、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认真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及活页。项目申报书和活页请从学校科研处网站(http://www.hnfnu.edu.cn/kyc)“下载”栏目下载。

2.二级学院(部门)初审。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学院(部门)。学院(部门)须对申请项目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经查出不符合申请条件或其他规定的项目,取消项目评审资格,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签署院系级专家推荐意见。并填写本部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凡未经学院(部门)初审和专家签署推荐意见的项目,科研处一律不予受理。

3.材料提交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与活页各一式1份、《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校级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以及以上材料的电子版。申报材料由学院(部门)科研秘书于2016年7月10日17:00前统一报送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请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同时将申请书、活页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hnyskyc@126.com

联系人:谭敬德,联系电话:88228186

姜明芳,联系电话:88227250

科研处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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