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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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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三五”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年05月12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部):

为加强学科建设工作,凸现学科建设在学校发展中的龙头地位和引领作用,彰显学校在学术队伍、科学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特色与实力,为提升学校办学层次奠定良好基础,决定开展 “十三五”期间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十三五”期间,学校将按“两类三层”的建设布局,有计划、分层次立项建设一批鲜明特色且具有发展潜力的优势学科,以促进学校各学科的发展,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此处“两类”是指省级和校级,三层是指省级重点建设学科、校级重点学科和校级重点建设学科。

2.本次申报学科名称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二级学科目录,没有分设二级学科的按一级学科申报。

3.申报校级重点学科应具备申报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的实力;申报校级重点建设的学科应为二级学院(部)的主干特色学科。已有的省级重点建设学科不再申报校级重点(建设)学科。未成功遴选为校级重点学科的,自动纳入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的评审。鼓励跨院(部)、跨专业组建重点(建设)学科学术梯队,但学科带头人和方向带头人应明确其所隶属的申报学科和方向。

4.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三个以上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其中至少有一个方向应处于省内先进或本学科发展前沿;

(2)学科团队要求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学科梯队成员人数不得少于10人,具有博士学位者应达到一定比例。在同一研究方向上至少有1-2名高职称研究人员(含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学科带头人和方向带头人一般应为教授(含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且副教授,身体健康、学术造诣较深,在所申报学科领域内有一定影响,能带领本研究方向人员积极从事学术研究活动;

(3)学科团队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和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承担了一定数量的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级科研项目,有较高水平的专著、论文和科技成果;

(4)拥有一定数量的先进仪器设备,有良好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的基础。

5.申报与评选程序

学校重点学科和重点建设学科按同样的程序、材料要求在同一时间申报。先评审重点学科;确定重点学科以后,再进行重点建设学科的评审。

(1)各参评学科填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十三五”重点(建设)学科申报书》(见附件),经院(部)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科研处。

(2)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专家组进行评审,根据学科负责人的PPT汇报和申报材料评阅,确定拟立项建设的学科。

(4)对拟立项建设的重点学科和重点建设学科在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党委会审定下文。

6.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上报材料和数据要求真实、规范,保证“十三五”重点学科建设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参评学科在5月27日前提交《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十三五”重点(建设)学科申报书》一式五份,同时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一式一份,相关数据统计时间段从2011年1月1日起至今。

联系人:阮煜 办公电话:88228186

科 研 处

2016年5月9日

附件: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十三五”重点(建设)学科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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