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材料已开通网络集中受理,现将结题程序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3年度及以前年度立项的科研项目。(具体见附表1)
2013年立项的课题,本次不能结题的,需要写出申请延期结题报告。2015年已申请延期并承诺2016年12月之前结题的项目,请务必于期限内结题。2014年度立项的课题,已完成研究任务的,本次可申请结题。
二、项目负责人准备纸质和电子版结题材料
1、纸质版结题材料(见附件2)包括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以及相关研究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2、电子版结题材料。请将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和成果简介建立个人文件夹,命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如“张三14A01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并且打包发至科研处公共邮箱(hnyskyc@126.com)。
三、结题程序
通过学校验收的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点击结题登陆系统,凭项目编号和项目负责人姓名进入系统后上传结题报告(请将签署了专家意见和学校意见的那一页电子图片贴在结题报告对应的位置中)、研究报告、成果简介和相关研究成果扫描件。专著只上传封面、目录、版权页和封底。
四.有关要求及安排:
1、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好总结,编制项目决算,按时提交结题申请。学校管理部门组织项目结题专家评议工作,对于违规使用项目经费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结题。
2、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和项目编号,英译写法统一为"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Hunan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3、项目不能按时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申报延期结题,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科研项目可以延长研究期限1年左右。其它没有按时结题的,不再受理其新项目的申请。
4 、面向省教育厅创新平台设置的“湖南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和“高校产业化培育项目”的结题参照重点项目管理。
五、注意事项
1、论文需正式刊出,录用通知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2、项目主持人必须有第一作者成果。
3、成果附件不要超过2M。
4、一条成果目录对应一个附件文件,建议为数据库中下载PDF文档或者扫描成pdf文件。
5、本次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是12月1日—25日。逾期将不能上传结题材料。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积极准备,完成好本次结题验收任务。
联 系 人: 姜明芳
联系电话:88227250
科研处
2016年11月21日
附件一:2016年12月份湖南省教育厅项目须结题名单
附件二: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要求与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