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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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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科研成果的通知


2016年12月14日 00:00  点击:[]

一师科研字〔2016〕16号

关于申报2016年度科研成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附属单位:

2016年度科研成果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对本部门2016年度(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科研成果进行收集、整理、初审,并将初核结果报科研处。

一、工作安排

1、本次申报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著、获奖、作品、专利和著作权等成果,获奖不含教学获奖和指导学生的获奖,也不包括论文获奖。

2、请申报者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写申报的成果,并报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党群、行政和教辅部门报办公室主任)初审。

3、初审时,请按《科研工作绩效管理办法》(湘一师院字【2016】82号)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施行)》(湘一师党字【2013】3号)之配套文件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相关规定确定成果的级别。

4、SCI、EI、SSCI论文由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出具检索报告;著作需要分别送5本原件到图书馆和科研处;奖励、作品、专利和著作权需要提交原件到科研处审核,审核完成后退回。

5、请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于2017年1月6日(星期五)前将审核结果打印一份盖章报科研处。

二、工作要求

为了使数据收集完整,便于统计,同时也是为教育部科技统计和社科统计做好基础工作,请注意下列事项:

1、2016年科研成果申报是第一次通过科研管理系统申报,请各二级学院、各单位高度重视,按时完成科研成果的申报。

2、没有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完成个人信息填报,或者是已经填报但没有通过学校审核的,请抓紧时间完成,不然,不能在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成果申报。

3、本次是年度科研成果申报,为2016年度科研工作量申报工作做准备,请申报完整,不要遗漏。本次没有申报和认定的成果,以后在科研成果奖励、岗位津贴定级和职称评定科研成果认定中不予承认。

4、请通过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联系人:

谭敬德(受理审核教科院、文传院、数计院、外语院、信工院、商学院、公外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城南书院的成果):

姜明芳(受理审核音舞院、美设院、体育学院和党群、行政、教辅部门的成果)

联系方式:88228186、88227250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处

二0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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