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与校地企合作处是负责推进学校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以及深化产教融合和开展校地合作、校企合作的内设机构。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政策措施,牵头制定学校产教融合、校地、校企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牵头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的实施,负责落实服务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相关具体项目。
(3)负责学校组织拓展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的申报与建设指导、综合协调和管理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专利、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的申请和管理以及成果转化等工作。
(5)负责学校校地、校企合作项目的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校地、校企合作工作会议、论坛,研讨协调解决校地、校企合作的重要问题。
(6)负责审核、签订、管理学校各级各类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做好各类横向合同的登记、过程管理、认定等工作。同时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和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军民融合发展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各级各类军民融合科研项目的申报、论证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及结题验收等工作。
(8)负责社会力量参与二级学院多元主体办学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安排学校高层次人才进企业挂职锻炼,聘请企业高层次人才来校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9)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